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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2020-10-21 浏览:

    各位国际学生:

    2020/2021学年教育部“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开始申请。现将奖学金项目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奖励对象及名额分配

    1.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名额(2个):面向在读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自费学历生。名额为2个。

    2.优秀来华留学生荣誉称号名额(3个):面向在读二年级(含)以上的全日制中国政府奖学金学历生。名额为3个。

    奖励标准:

    1.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名额:本科生一次性奖励18,000元/人,硕博研究生一次性奖励30,000元/人。

    2.优秀来华留学生荣誉称号名额:仅提供优秀来华留学生荣誉证书。

    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2.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

    3.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欠费、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在校期间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获得过重要奖励、重要荣誉或在学业方面有突出建树;

    5.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

    6.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学生原则上不可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特别优秀的延期学生可列为候选人,但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备较高学术水平及科研能力,且在SSCI或同等水平期刊发表过学术文章(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或联合发表均可)。

    ②在校期间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且曾获得过国家级比赛二等奖以上或省级重大比赛一等奖及同等水平荣誉。

    7.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不得与其他类别奖学金同享。

    申请流程

    1.申请人须于202011月2日下班前将以下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学生管理处(综合楼A 401)。汉语学院本科生由汉语学院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标准参照汉语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审通知。

    纸质材料:

    1)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2)2019-2020学年的成绩单(教务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

    (3)学校留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包括申请人在学期间的学习情况、科研成果、评奖评优情况,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等内容);

    (4)《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字数不少于800字,写作语言为中文或英文;

    5)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6)各类国家级、省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7)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证明;

    8)其他辅助支撑材料(如,有关宣传报道、导师推荐信等)。

    除以上材料外,评选优秀来华留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文章的检索证明、录用通知(其他论文不作为支撑材料上报)或参与发表专著的证明材料;

    (2)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或专利证明等;

    (3)担任学生干部或社团职务的证明;

    (4)其他校内证明材料,须加盖留学生主管部门公章;

    2.国际学生管理处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经校内公示一周后,由国际学生管理处将推荐名单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予以核定、评审。

    3.最终获奖名单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审定后公布。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82303057

     

     

     

    国际学生管理处

    2020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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