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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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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

发稿时间:2021-08-01 浏览次数:

1. 国际学生来校学习应持普通护照,其他类型护照应变更为普通护照。

2. 请关注护照有效期,如果护照在学习期限内到期,须按如下程序办理:

(1)提前向本国驻中国使领馆申请新护照,保证在护照到期前拿到新护照;

(2)拿到新护照后立即更新住宿登记信息;

(3)携新护照及住宿登记表在管理教师处开具签证申请单办理新签证(如旧护照被注销则须在10日内提交签证申请)。

3. 如在中国境内丢失护照,须按如下程序办理:

(1)在护照丢失的当地派出所报案,办理报失手续;

(2)前往本国驻中国使领馆申请新护照;

(3)告知所在学院国际学生办公室,得到管理教师的指导;

(4)须于报失之日起30日内办理签证,办理签证时需到管理教师处开具签证通知单,使用新护照重新进行住宿登记。逾期不申请新签证也不重新办理住宿登记的,将视同签证过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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