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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就餐

    1.宿舍公寓化

    为方便国际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校园内设有不同价位、不同档次的国际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有关入住的具体事宜及相关规定,请浏览住宿服务中心网页或者与楼宇服务中心接待大厅(学1、2楼中厅)联系。联系电话:82303300;

    E-mail:zhusu@blcu.edu.cn

    另外,国际学生之家(17楼)、会议中心也为留学生提供不同价位、不同档次的宿舍。

    国际学生之家电话:82303216;82303286

    会议中心电话:82303186;82303778

    2.住宿管理规定

    (1)凡在我校注册的国际学生可申请在国际学生公寓楼居住,自费生按规定交纳宿费;奖学金生按规定标准由公寓管理人员安排住宿,申请高于住宿标准的住房需补交宿费差额。

    (2)入住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安排,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私自迁移或强占房间。学生入住后在一周内签订并交回《北京语言大学留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知晓书》(一式两份,学生和管理员各执一份),否则取消住宿资格。

    (3)学生住宿时间应与注册学习时间一致。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提前退宿。若因个人特殊原因需提前退宿,须征得住宿部门同意,其所住期间宿费按标准价格收取。若因毕业、结业等学校安排原因离校需退宿费时,凭住宿费收据,按离校时间在服务台办理退宿手续,其所住期间宿费按相应时段优惠价格收取。

    (4)学生应在入住之日起一周内按学期一次性付清宿费;若两周内仍未付清的,取消住宿资格。住宿时间结束时,应于三天内按时退房;因特殊原因需延期居住时,经住宿部门同意,可以办理延期手续,但不超过一周,延住期间按标准价格收费。

    (5)办理入住手续后,未经管理教师和住宿部门同意,私自在校外住宿(或房间内无行李)超过两个星期的,将视为自动退宿,取消其本学期住宿资格。

    (6)如果从校内搬到校外居住,须先到所在学院国际学生管理办公室重新登记,然后到公安局变更居留许可住址,方可到住宿服务中心办理退房手续。

    (7)学生入住房间前,应按照《物品登记卡》清单检查房间的物品是否配齐。如有缺少,应及时告知管理员。否则,若有物品丢失,须照价赔偿。

    (8)学生公寓双人间如出现自然空缺,应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合并房间。

    (9)若因个人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房间时,须向公寓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以调整。若需要调整到高一级住宿标准房间时,须按照相应房间价格标准补交差额后再调整。

    (10)学生不得在房间墙壁及公用设施上粘贴、涂画,造成损失需要维修的,须照价赔偿。

    (11)保持房间安静,不得从事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的活动,如跳舞、高声放音乐、大声喧哗等。

    (12)学生入住房间后,其所住房间不得私自转让、转租或留宿他人;房卡只能自己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13)保持房间内外清洁,将生活垃圾倒在垃圾桶里,维护楼道畅通。不得在窗外悬挂、摆放物品或往窗外投废弃物品。不得在公寓内饲养家禽、家畜等宠物。

    (14)学生离开房间应及时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数量较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否则,若有贵重物品丢失,学校只协助学生调查,不承担任何责任。

    (15)遵守学生公寓会客制度。按照会客规定,在会客时间内接待访客;非会客时间内,不得接待访客。访客须持有效证件在服务台登记,须在当日22:00前离楼,不得留宿。

    (16)学生公寓会客时间:工作日会客时间为16:00-22:00,节假日会客时间为9:00-22:00。

    (17)学生公寓闭门时间:00:00—6:00,期间晚归请按门铃,进行晚归登记后进楼,且不能带非本楼住宿学生进入楼内。晚归超过3次的同学,将予以警告,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18)学生应遵守以下公寓安全规定,防止跑水及火灾事故的发生。如违反规定,造成跑水或火灾等事故,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负责赔偿一切损失,取消住宿资格,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以下行为要特别注意:

    a.禁止在楼内使用和存放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燃具以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如冰箱、微波炉、电磁炉、电炉、电暖器、电饭锅、电开水器等;禁止在楼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禁止在楼道、厨房、洗手间等公共区域存放任何物品,否则管理员有权随时清理。

    b.不得利用学生公寓房间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和法规的活动,如从事经商、传播淫秽音像和刊物、吸毒和贩毒等。

    c.不得损坏、拆卸、改装公寓楼内设备和线路,损坏或遗失须照价赔偿。

    d.学生公寓楼内禁止吸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杂物。

    e.禁止在电器及灯具上覆盖或放置易燃物品,外出时关闭使用的电器和灯具电源。

    f.禁止损毁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

    g.学生自行使用的接线插座板,应购买合格产品,并注意正确使用。

    h.遵守学生公寓公共厨房使用管理规定。

    i. 禁止在学生公寓内举行小型生日、节日庆典等活动。

    (19)国际学生居住期间,其签证和居留许可有效期将到期的,需提前及时到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等相关单位办理延期手续,否则不允许继续住宿。

    (20)学生毕业离校应按有关规定办理退宿,学校所配卧具等物品应交回,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1.为方便国际学生生活,校内设有学生一、二、三食堂和风味餐厅。针对信仰伊斯兰教的留学生设有专门的穆斯林餐厅。校内还设有日本料理、韩国料理等不同特色的餐厅。

    2.校内食堂就餐使用校园一卡通,国际学生可持学生证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网络信息中心联系电话:82303609。

    3.如果校园一卡通丢失,请及时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国际学生离校时,可到网络信息中心办理退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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